浙江新昌縣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城南鄉眉岱村甲山段農村河道整治工程公告
發包公告發包工程項目編號:XCCN2025-14
1.發包條件
新昌縣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城南鄉眉岱村甲山段農村河道整治工程 已由 新昌縣水利水電局 以 新水電〔2025〕41 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撥款,出資比例為 100%,項目發包人為新昌縣城南鄉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機構為 浙江益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新昌縣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城南鄉眉岱村甲山段農村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發包。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概況:新昌縣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城南鄉左于江下洲段河道整治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整治,新建人行橋、箱涵等工程.本項目投資概算約144.23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137.8261萬元,建設規模:本工程等別為V等;內容為河道整治 0.42km,新建人行橋2座,新建箱涵1座,新建跌水1座,新建攔水坎1座。
建設地點: 新昌縣城南鄉 。
2.2發包范圍: 主要包括河道整治,新建人行橋、箱涵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為準 。本次發包建安工程造價:1378261元(含暫列金50000元、稅金、規費、利潤、施工管理費、風險費用等與企業經營、工程施工有關的所有費用和款項)。
2.3施工總工期:120日歷天。
3.競包人資格要求
(一)競包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