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殷墟遺址王陵區環境整治工程(二次)公告
殷墟遺址王陵區環境整治工程(二次)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A32058201000557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由 相關部門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安陽殷商文旅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文物保護專項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殷墟遺址王陵區環境整治工程(二次)
2.2項目編號: A32058201000557001
2.3建設地點:殷墟遺址王陵區
2.4工程概況:道路交通、景觀綠化、建構筑物及配套設施
2.5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范圍內的所有內容;
2.6招標控制價為:15094409.89元。
2.7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2.8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質量驗收標準,綠化養護周期不低于2年。
2.9標段劃分:1個標段。
2.10確定中標人: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或聯合體須具備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一級資質(業務范圍包含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者投標資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或者重大工程質量等問題,投標人須提供專項承諾書;
3.3投標人或聯合體擬派文物保護責任工程師的資格要求:具有中國古跡遺址保護協會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責任工程師(從業范圍包含古文化遺址、古墓葬)資格證書且目前無在建工程,中標后不在其他項目任職,并參與本項目施工全過程(投標人或聯合體提供承諾書);且受聘于本單位(提供2025年1月1日以來連續3個月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
3.4投標人或聯合體擬派施工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不含臨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目前無在建工程(投標人或聯合體提供無在建承諾書)。投標人或聯合體須承諾擬派項目經理中標后不在其他項目任職,并參與本項目施工全過程,并在本單位注冊(提供2025年1月1日以來連續3個月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
3.5財務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財務狀況良好,未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之年起提供,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6投標人或聯合體(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須通過“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或信用中國----〉專項查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網頁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單的投標人或自然人將被拒絕,查詢時間應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后,相關查詢頁信息須包含查詢時間;
3.7其他要求:本項目的委托代理人須為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在職員工,提供2025年1月1日以來連續3個月在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
3.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1)以聯合投標的單位須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具備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一級資質(業務范圍包含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單位為牽頭單位,牽頭單位對本項目負總責。
(2)聯合體協議須注明牽頭人及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牽頭方在投標文件中的所有承諾代表了聯合體各方,除聯合體協議書須由聯合體成員各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其他資料均可由聯合體牽頭人加蓋電子公章和電子法人章;
(3)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項目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人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活動;企業集團母、子公司不得分別組成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注:本項目擬派的施工項目經理與文物保護責任工程師可由同一人擔任。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開標后,評審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投標資格條件的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10月29日00時 00 分至2025年11月4日23 時 59分登錄“安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s://ggzy.anyang.gov.cn)”, 獲取電子版招標文件及其它招標資料,此為獲取招標文件的唯一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