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區大隊供暖維修改造工程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長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區大隊供暖維修改造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自行登錄政府采購云平臺(網址:http://www.zcygov.cn)下載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M-2025-10-01185。
項目名稱:長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區大隊供暖維修改造工程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40.3695萬元。
最高限價:40.3695萬元
采購需求:根據工作需要,長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新區大隊供暖維修改造工程采購項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按照《長春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信用體系建設簡化供應商資格條件有關事項的通知》(長財采購[2022]2066號)文件要求在響應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和社保保障資金情況的資格條件承諾函,并對資格條件承諾函有關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
3.2信譽要求: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pg.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在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