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臺廠區鍋爐水處理系統改造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Document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茅臺廠區鍋爐水處理系統改造項目已由仁懷市發展和改革局以2508-520382-04-02-505816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貴州省遵義市仁懷市茅臺鎮。
2.2 建設規模: 對廠區80噸、新區、小河、中華鍋爐房進行鍋爐水處理系統改造(80噸、新區、小河鍋爐房產水規模約2600m3/天(160m3/h),水處理設備產線規模按2×80m3/h進行配置。中華鍋爐房產水規模約1700m3/天(110m3/h),水處理規模產線按2×60m3/h產線進行配置。改造范圍:包含但不限于項目設備部分(主要含水處理產線設備及系統配套配電系統、給排水管道、至鍋爐房供水管道等)和土建部分(主要含設備基礎、水池改造及水處理站房等土建設施)。其中80噸、新區、小河鍋爐房在小河鍋爐房的閑置煤棚處選址建設,集中處理鍋爐水后供應給三座鍋爐房。中華鍋爐房在現有鍋爐房預處理水池實施改造,處理后給中華鍋爐房供水。)。本項目總投資估算約為74950000.00元。其中:監理費估算金額527200.00元。
2.3 建筑安裝工程費(元):74950000.00。
2.4 招標范圍:施工階段監理(施工階段監理) 保修階段(勘察階段、設計階段、保修階段)相關服務監理,以及專業技術咨詢、外部協調工作等(專業技術咨詢、外部協調工作等)其他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