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懷柔地表水廠建設工程(監理)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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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柔地表水廠建設工程(監理)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懷柔地表水廠建設工程(監理) 已由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發改(審)〔2025〕627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懷柔區國有資本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懷柔水庫以南、京密引水渠以西、懷長路以北區域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新建1座供水廠,規模10萬立方米/日;新建輸水管道約300米,管徑1200毫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工程估算投資額 39662 (萬元)
□ 工程概算投資額 (萬元)
□ 建筑安裝工程費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730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道路工程、給水工程、工藝管線及設備安裝工程、綠化工程、建筑工程、結構工程等施工圖紙所示全部內容的監理工作。
2.6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近五年具有已竣工且驗收合格的投資額為6000萬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在工程施工期間,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3 其他資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