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海州區光伏+工廠化循環水綠色生態養殖項目附屬工程招標公告
連云港海州區光伏+工廠化循環水綠色生態養殖項目附屬工程
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連云港海州區蔬菜產業化種植基地三期(項目名稱)已經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江蘇東禾現代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現已落實(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連云港海州區光伏+工廠化循環水綠色生態養殖項目附屬工程 (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海州區新壩鎮小蕩村園區口北組;
2.1.2建設規模:連云港海州區光伏+工廠化循環水綠色生態養殖項目附屬工程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1.3最高投標限價:1848668.69元;
2.1.4工期要求:60日歷天;
2.1.5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連云港海州區光伏+工廠化循環水綠色生態養殖項目附屬工程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投標人資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6 本項目招標執行“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的要求。
3.7 本工程執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連建發[2019]182號、蘇建招辦[2022]2號,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在不合格狀態。由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作出書面承諾,若投標企業資質動態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投標。(格式詳見“投標人承諾書”)
3.8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投標人及其擬報項目負責人未被江蘇省、連云港市清欠辦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準入,已過限制準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投標人承諾書”)。
(3)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
說明: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必須反映投標人(超過3年)、法定代表人(超過5年)、項目負責人(超過5年)無行賄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