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豐都縣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答疑補遺文件
豐都縣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答疑文件
各潛在投標人:
一、本項目答疑通知如下:
質疑1:
1、招標文件第121頁合同專用條款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不調整。”此條是否應修正為“調整。”
2、招標文件第149頁合同專用條款14.2.1.2計價原則,“工程結算按合同約定進行,執行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及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 3-2007),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編制完整合格的結算報告,發包人完成初審,初審后由發包人送審計單位審計,審減率超過5%時,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相應審計費用(審計費用《重慶市物價局關于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價〔2013〕428號)規定標準計算)。審計單位審計后再送豐都縣財政局按豐都財政發(2020)41 號規定進行結算審核。最終結算價款以豐都縣財政局按豐都財政發〔2020〕41號規定作出的結算審核結果為準,并以此作為支付合同結算價款的依據。但本項目如豐都縣審計局作為抽查審計項目,則以豐都縣審計局審計結果作為最終結算價款,并以豐都縣審計局審計結果作為支付合同結算價款的依據。若存在新相關政府文件規定,以新文件規定標準執行。”條文與151頁14.2.2竣工結算審核期限規定的“工程結算按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編制完整合格的結算報告,發包人完成初審,初審后由發包人送審計單位審計,審減率超過5%時,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審計費用兩倍的風險違約金(審計費用《重慶市物價局關于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價〔2013〕428號)規定標準計算)。審計單位審計后再送豐都縣財政局按豐都財政發(2020)41號規定進行結算審核。最終竣工結算價款以豐都縣財政局按豐都財政發〔2020〕41號規定作出的結算審核結果為準,并以此作為支付合同竣工結算價款的依據。”條文相沖突,請明確按哪條為準。
3、本項目區都屬于丘陵山區,水資源短缺,施工期間又是在雨水稀少季節,水田田塊平整中蓄水泡田打漿的水從何來?人工或機械取水的費用怎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