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監理服務采購項目公告
磋商公告巴中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受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采購人)委托,擬對“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監理服務采購項目”以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茲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BZ01117000031
2.采購項目名稱: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監理服務采購項目
二、資金情況
1.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
2.項目預算及最高限價:以《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核定的收費標準為計費基數,在此基礎上進行報價下浮,最低下浮比例不少于20%。
注:后續單項工程監理服務費金額以《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核定的收費標準為計費基數,結合報價下浮比列確定;單項工程監理服務費金額超過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的項目,根據采購人內部采購管理規定另行組織采購。
三、采購需求:本項目擬通過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1家監理服務供應商,為巴中市圣泉自來水有限公司新建、改造、大修等項目提供工程監理服務,服務期限為1年(詳見第五章)。
四、供應商邀請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競爭性磋商在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s://bazhong.tfygcgfw.com/)以公告形式發布,茲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在其他公開媒體同時發布公告信息,以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
五、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犯罪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供應商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