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粵海水務下屬水司分布式光伏發電運維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第二次)
一、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項目維護內容覆蓋粵海水務下屬廣東、廣西、海南、江西、江蘇、云南等6個省(區)55家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光伏廠站,裝機總容量44.926MWp。現按照《廣東粵海飛來峽水力發電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發電設備運行規程(試行)》制度和《廣東粵海飛來峽水力發電有限公司光伏發電站維護檢修規程(試行)》的技術要求,對粵海水務下屬水司55家分布式光伏發電廠站進行維護,包括突發性故障處理及計劃性檢修、年度維護、缺陷處理、設備定期試驗、防臺風安全隱患排查等。含設備運營管理費(備品備件、零星維護費)廠站維修費。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的企業法人。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有承裝、承修、承試三級及以上資質。
4. 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