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贛榆區老舊管網提升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公告
贛榆區老舊管網提升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贛榆區老舊管網提升改造項目已由 連云港市贛榆區行政審批局 以贛行審備〔2024〕214號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 連云港市青源水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 (標段)進行公開招標,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贛榆區青口鎮涉及管網提升改造的管網沿線和小區。
2.1.2、建設規模及內容:本項目為贛榆區老舊管網提升改造工程,其中更換供水管網主要包括徐福路東路、204國道北、新莊社區、西關南路、時代東路及下口社區、文化社區等總長度約88.9千米;中央名府、鼎城公寓、華中新村、鹽場家園、潤林名城、青河嘉景、嘉會城住宅、中澳國際等小區供水管道附屬設施及二次供水泵房設施提升改造。
2.1.3、招標控制價:9500萬元;其中:設計費控制價120萬元,建安工程費控制價9380萬元。
2.1.4、工期要求:425 日歷天,其中:中標通知書發出后4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批復后3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
2.1.5、質量要求:合格。具體為:
(1)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工程設計深 度的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
(2)工程所有設備、材料等采購必須保證質量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3)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贛榆區老舊管網提升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的土建、結構、附屬管線、電氣、附屬工程等所有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初步設計(含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圖紙報審、技術交底、施工期及后續相關設計配合服務;項目前期報批備案、工程施工、相關材料設備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等,以及所有建設資料整理歸檔并報送城建檔案館存檔等;項目竣工驗收、項目移交、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服務等所有工作內容;法律、法規規定涉及到本項目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具體內容如下:
(1)設計范圍:本項目的初步設計(含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圖紙報審、施工期及后續相關設計配合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結構、附屬管線、電氣、附屬工程等設計及報審、技術交底、配合等服務工作;以及法律、法規、規范規定的要求應由設計單位承擔的一切任務。
(2)采購范圍:本項目施工圖、發包人要求及相關技術要求所載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各類相關技術培訓服務、整體移交及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服務等全部工作。
(3)工程施工:按照國家現行有關建設工程規范、規程、技術標準、施工圖設計、發包人要求,完成發包人要求、施工圖設計范圍和項目整體使用功能要求必須配套的全部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結構、附屬管線、電氣、附屬工程等施工,項目竣工驗收、項目移交、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服務等所有工作內容,以及法律、法規、規范規定的要求應由施工單位承擔的一切任務。
(4)其他說明: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關報建報驗、地上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材料檢測的配合、工程資料(整理、歸檔、備案、移交)、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施工圖預算編制、專項方案的專家評審等全部內容。
(5)其余詳見發包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下列資質條件,或者具備下列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
(1)設計單位具備:市政行業(給水工程)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有效期內);
(2)施工單位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有效期內)。
3.2、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須為聯合體牽頭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其中注冊建造師須同時具備安全生產考核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2020年10月1日以來,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作為項目負責人須承擔過單項合同額7500萬元及以上給水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或施工或設計項目。
注: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
(2)工程總承包項目: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工程造價以合同中明示的相應造價為準(不包括補充合同、工程變更等)。
(3)施工項目: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工程造價以合同中明示的投資額為準(不包括補充合同、工程變更等)。
(4)設計項目:以提供的設計合同、設計已完成相關證明(圖紙審查合格證或圖紙評審意見書等)為準;時間認定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工程造價以合同中明示的投資額為準(或其他能如實反映該工程造價的有效證明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