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六十五)(東城區東直門街道)(標段一)工程總承包(EPC)施工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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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六十五)(東城區東直門街道)(標段一)工程總承包(EPC) 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六十五)(東城區東直門街道)(標段一)工程總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以 京老舊辦發【2024】7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事業單位自籌資金(中央) ,工程出資比例為 政府補助及企業自籌100% ,招標代理機構為 北京雙圓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街道春秀路11號樓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總改造面積為13093.3㎡ 合同估算價 859.94 (萬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339 日歷天
2.4 本工程招標范圍 北京市東城區東直門街道春秀路11號樓,按照招標人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
(1)本工程設計范圍:承包人完成各專業施工圖設計、后續服務工作及發包人提出的其它服務內容。
(2)本工程施工范圍:包括房屋抗震加固、外墻保溫及粉刷,屋面保溫改造、樓樓道清洗粉刷,水、電基礎設施局部改造,消防、安防、照明等設施改造工程等工程總承包(EPC)
2.5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工程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與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資質, 設計業績要求:近五年具有單項合同建筑面積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投資額在685萬元以上或者合同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老舊小區改造工程設計業績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總承包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或中標通知書時間為準);施工業績:/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建筑工程 專業 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外地來京建筑企業在辦理進京備案時,應當一并辦理注冊建造師備案手續。
3.2 本工程資格預審 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參加資格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