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水質全自動總磷總氮分析儀器及降雨自動監測儀相關輔助設施采購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水質全自動總磷總氮分析儀器及降雨自動監測儀相關輔助設施采購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2025-10-20
南京眾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南京市浦口生態環境監測監控中心(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水質全自動總磷總氮分析儀器及降雨自動監測儀相關輔助設施采購項目(項目名稱)進行線下國內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NJZZ-W-2025H10510
2.項目名稱: 水質全自動總磷總氮分析儀器及降雨自動監測儀相關輔助設施采購項目
3.預算金額:40.5 萬元
4.最高限價:40.5 萬元
5.采購需求:詳見“第四章 采購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詳見“第四章 采購需求”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自然人提供身份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6個月內至少一個月份的會計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復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加蓋供應商公章,成立不滿6個月的無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承諾書原件);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項目實施所必須的許可資質證明材料):無。
注: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推行信用承諾制的通知》(寧財購通[2021]5號)的規定,以上涉及的證明材料,投標人可以在投標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詳見“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證明材料。
供應商投標文件中僅提供信用承諾書而未提供涉及的證明材料的,須在中標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
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材料須加蓋公章提交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出中標通知書。
供應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適用信用承諾,仍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
(1)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被相關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且尚在處罰有效期內;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