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詢比標包文件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2025年某圩區(qū)提升工程自動化設備運維技術服務項目第二次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2025年某圩區(qū)提升工程自動化設備運維技術服務項目(第二次)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2025年某圩區(qū)提升工程自動化設備運維技術服務項目(第二次)(項目編號:【ZJZT-2025-15937】),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采購內(nèi)容:本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2025年某圩區(qū)提升工程自動化設備運維技術服務項目(第二次),采購類型為服務采購。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nèi)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 本采購項目估算為:【102600.00】元【含稅】,支出類型為【成本性預算】。
1.3 服務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1.4 服務區(qū)域:嘉興(采購人指定)。
1.5續(xù)簽計劃:無。
1.6本項目【不劃分】標包,確定一家成交人。
1.7本項目與成交人的簽約總金額為【響應金額*成交份額】。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96792.45元(不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2.1.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3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1.4本次詢比不接受代理商響應。
2.1.5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zhì)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