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市清遠中水有限公司第五再生水廠再生水能源化利用合作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陜西省,西安市
一、招標條件
西安市清遠中水有限公司第五再生水廠再生水能源化利用合作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中標人自籌,招標人為西安市清遠中水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第五再生水廠現有再生水資源利用25萬m3/日,出水水質水溫穩定且具備良好的能源化利用條件。我公司目前已與第三方合作開發再生水能源化利用,現剩余可利用再生水資源約為10萬m3/日,對此10萬m3/日再生水能源化利用合作進行招標,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西安市清遠中水有限公司第五再生水廠再生水能源化利用合作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西安市清遠中水有限公司第五再生水廠再生水能源化利用合作項目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營業執照: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有效期內的《集中供熱經營許可證》;
3.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①2022-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有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賦予的專署驗證碼)(成立時間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②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投標截止日前近三個月內的資信證明及基本存款賬戶的開戶證明;
4.信譽要求:①投標人提供近三年內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褰贗跡ū恢蔥腥稅ㄍ侗耆恕⒎ǘù砣耍虎諭侗耆誦胩峁┙昴讜凇爸泄門形氖橥蔽扌謝叻缸錛鍬疾檠贗跡�
5.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提供聲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