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州精河縣灌區配調水工程三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新疆博州精河縣灌區配調水工程三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新疆博州精河縣灌區配調水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精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精發改行政〔2025〕316號(批文名稱及編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精河縣水利局 ,建設資金來自 地方政府專項債及地方自籌(資金來源) ,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精河縣水利局 ,招標代理單位為 五礦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縣;
2.2 工程規模:12914726.94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改造沙山子支渠及其相應渠系建筑物(具體包括全套施工圖、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及補遺文件所示范圍內的全部建設內容);
2.4 最高控制價:12914726.94元,其中其中可競爭金額:12114726.94元,不可競爭金額 800000 元(含暫列金 800000 元,暫估價 0 元及其他項 0 元);
2.5 標段劃分(如有): 1個 ;
2.6 質量要求: 合格 ;
2.7 工期要求:總工期 350 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二 級 水利水電工程 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 中級 職稱。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 合理低價法 。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