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泰縣-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泗洲路排水提升工程(施工)-變更公告變更公告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泗洲路排水提升工程(施工)已由 永泰縣發展和改革局以 樟發改[2024]23號批準建設, 建設單位為 永泰縣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上級補助及自籌, 招標人為 永泰縣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福采招標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位于永泰縣樟城鎮泗洲路;
2.2. 工程建設規模:
道路起點與北門橋頭銜接,終點接環城北路,長約1177米,現狀路面寬約8.2-9.1米。建設內容為:改造修繕現狀泗洲路路面,配套建設給排水、電力、照明等基礎設施(不涉及通信管道)。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道路起點與北門橋頭銜接,終點接環城北路,長約1177米,現狀路面寬約8.2-9.1米。建設內容為:改造修繕現狀泗洲路路面,配套建設給排水、電力、照明等基礎設施(不涉及通信管道)。具體以招標圖紙為依據,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工程合同額1000~3000萬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22941459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360 個日歷天, 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 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設計及現行相關規范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