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煙臺市蓬萊區農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煙臺市蓬萊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修復配套工程B包(三次) 競爭性磋商公告
煙臺市蓬萊區農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煙臺市蓬萊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修復配套工程B包(三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煙臺市蓬萊區農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煙臺市蓬萊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修復配套工程B包(三次)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煙臺市公共資源政府采購交易平臺(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費下載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紙質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DGP370614000202502000130
項目名稱:煙臺市蓬萊區農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煙臺市蓬萊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修復配套工程B包(三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磋商 □詢價
預算金額:B包預算金額47.052338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B包預算金額47.052338萬元;
采購需求:本項目為煙臺市蓬萊區農業綜合開發服務中心煙臺市蓬萊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修復配套工程,工程涉及村里集鎮石門口村新上10KV送配電和南王街道三包家村新建0.4KV送配電以及石廟石家村、姜溝村、后吳家村的變壓器圍欄等工作內容,共劃分為一個包,B包:煙臺市蓬萊區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修復配套工程(電力工程),具體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購人開工令之日起30日歷天內竣工。(供應商可提供更優惠的工期)。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須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3)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無不良信用信息記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負責查詢);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轉<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采【2021】7 號)、《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 號文)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不接受大型企業參與(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
(2)本采購項目內容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
(三)建筑業,提供服務的供應商自行判斷是否符合財庫【2020】46 號文《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和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中小企業劃行標準規定》的規定,如實申報中小微型企業。如供應商非中小企業,將按無效報價處理。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