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吉縣老石坎水質綜合提升工程設計公告
安吉縣老石坎水質綜合提升工程設計
招 標 文 件
第一號補遺書
致招標文件持有者:
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第13.2款的規定,招標人──安吉縣西苕溪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將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7日前作出統一解答或予以澄清。鑒此,發布第一號補遺書(共 2 頁),該補遺書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遺書為準。
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瀏覽安吉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站并及時下載本項目相關文件,因未及時瀏覽、下載而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