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鄉市湘東區下埠鎮煤礦集中開采區歷史遺留固體廢棄物綜合治理項目公告
招標公告
一、 招標條件
萍鄉市湘東區下埠鎮煤礦集中開采區歷史遺留固體廢棄物綜合治理項目已經湘發改環資字(2025)32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萍鄉市湘東區下埠鎮人民政府,項目總投資約3468.84萬元,資金來源為申請上級資金及建設單位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總承包采用EPC模式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1、本項目建設地點為萍鄉市湘東區下埠鎮,項目總投資約為3468.84萬元。本項目投資為3024.79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為2968.79萬元,工程設計費56.00萬元。
2、本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針對萍鄉市湘東區下埠鎮煤礦集中開采區(人勝煤礦、湘嶺煤礦、五四煤礦、前進煤礦)歷史遺留固體廢棄物污染問題進行綜合治理,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固廢處置、生態修復、雨污分流、廢水處理。本次開采區排矸場總治理面積73.85公頃,其中一般治理區63.41公頃,重點治理區10.44公頃;原位管控歷史遺留固體廢物約1028萬立方米,新建10座攔渣壩;處置歷史遺留固體廢物、周邊溝渠坑塘底泥約18.74萬立方米,生態修復客土噴播、覆土復綠面積約22.39萬平方米;雨污分流新(改)建截、排水溝約10.73千米,新(改)建5座沉砂池;處理礦坑存水約1600立方米,新建4座廢水處理設施。(具體內容詳見初步設計)
三、招標范圍①設計部分:施工圖設計及通過審查、施工階段至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設計服務工作內容。 ②施工部分:工程施工、建設期全過程及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并協助完成工程項目投資決算審核等。 ③采購部分:按設計文件及招標人要求采購質量合格的相關設備及材料。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1、投標資格條件
1.1投標企業應具有履約能力的企業法人資格,并在人員、技術、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1.2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
1.3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僅施工單位提供);
1.4投標企業應同時具備下列資質(不同時具備的,可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聯合體成員最多不超過3家,由施工企業做為聯合體牽頭人);
1.4.1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同時具有市政行業(排水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和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污染修復工程)甲級資質;
1.4.2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2、人員要求
2.1 設計負責人須具有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
2.2 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并具有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投標時無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