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知識產權申請代理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知識產權申請代理項目
二、項目編號:YG1202500558。
三、項目類別:服務類。
四、采購方式:公開詢比。
五、采購內容: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主要采購內容包括專利信息挖掘、專利申請文件撰寫、審查意見答復、后期專利維護等全流程工作內容,主要圍繞先進環保產業、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智能制造裝備產業、數字創意技術設備制造、新技術與創新創業服務等領域進行專利申請。采購范圍為發明專利10項,實用新型專利45項,外觀設計專利1項、軟件著作權5項 。
六、項目含稅最高限價:¥238,000.00(大寫:貳拾叁萬捌仟元整);供應商應依法開具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七、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供應商應當具備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專利代理機構注冊證)資質。
(三) 2022 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類似知識產權代理項目的業績。
注:①類似知識產權代理申請項目是指:合同中所代理申報專利領域屬于先進環保產業或資源循環利用產業(IPC分類應滿足:B01D45*、B01D46*、B01D47*、B03C3*(不含B03C3/64、B03C3/82)、B01D49*、B01D51*、B01D50*、C02F3*(不含C02F3/14、C02F3/34)、B01D53*(不含B01D53/44)、B09B3*、B09C1*、C02F9*(不含C02F9/02、C02F9/14)、C02F11*(不含C02F11/02、C02F11/04)、C02F1*(不含C02F1/04、C02F1/16、C02F1/28、C02F1/44、C02F1/52)、C02F3/34、C02F9/14、C21B7/22、C21C5/38、C21C5/40、C22B7/02、C02F5*(不含C02F5/04)、C02F7*、E21F1*、E21F5*、G01D21/02、G01N15/06、G21F9*、C10G1/00、A01G25/02、A01G25/16、C02F1/28、C02F9/02、B22F8*、C04B5*、C22B47*、F23B70*、B29B17*、C21B11*、C22B7*(不含C22B7/02)、B62D67*、C01G43*、C21B5*(不含C21B5/04、C21B5/06)、C21B9*(不含C21B9/14、C21B9/16)、C22B41*、C22B60*、F01N3*、F25D17*、C02F1/04、C02F1/44、C04B18*(不含C04B18/08、C04B18/12、C04B18/24)、C05F9*、C08L17*、C10G1/06、C10G1/08、C10G1/10、C22B43*、D21C5/02、D21H11/12、D21H11/14、D01F13*、D21H11*(不含D21H11/12、D21H11/14)、E03F1*、F22D11*(不含F22D11/06)、E21F7*),同一合同涉及多項知識產權申報業務的,任意一項知識產權IPC分類號滿足以上要求即可。
②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業績金額以合同簽訂金額為準,供應商應提供合同及對應發票掃描件證明,其中:合同復印件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印章;對應發票復印件須圖像清晰,并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驗截圖,同一合同對應多張發票的,僅需提供其中任意一張及其查驗結果,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蓋供應商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