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開發區先導鹽坨西路出入口新建工程公告
連云港開發區先導鹽坨西路出入口新建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投資工程服務中心的連云港開發區先導鹽坨西路出入口新建工程已經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連開審批復〔2024〕143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于 財政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使用單位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人(集中建設單位)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府投資工程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連云港開發區先導鹽坨西路出入口新建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項目名稱:連云港開發區先導鹽坨西路出入口新建工程;
2.1.2標段編號:3207072412190001001001;
2.1.3建設地點: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坨西路北側,先導廠區南側;
2.1.4建設規模:新建道路約64.505米,道路寬度20米,含一座跨河橋梁,包括排水、照明、交通工程等配套設施;
2.1.5最高投標限價:3600448.63元,超過限價按無效標處理;
2.1.6工期要求:150日歷天(具體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2.1.7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現行驗收規范,等級為合格;
2.1.8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工程為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連云港開發區先導鹽坨西路出入口新建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橋梁、雨污水、照明、交通工程等配套設施,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的)。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同時具備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類)(有效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