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華睿誠-競爭性磋商-HRC(2025)-CG153-第三醫院全自動腹膜透析機、結腸灌注透析治療機采購-磋商公告
項目編號:HRC(2025)-CG153 項目所在地區:福建省,廈門市
一、招標條件
本第三醫院全自動腹膜透析機、結腸灌注透析治療機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17萬元,招標人為廈門市第三醫院。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本項目為第三醫院全自動腹膜透析機、結腸灌注透析治療機采購,各磋商響應供應商須按照采購技術及服務要求進行響應,所提供的產品要求符合國家或行業的相關標準。供應商須承諾所投設備均為原廠全新正品,且技術參數與響應文件描述一致,若存在差異,采購人有權拒收并追究違約責任。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001)第三醫院全自動腹膜透析機、結腸灌注透析治療機采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第三醫院全自動腹膜透析機、結腸灌注透析治療機采購)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一、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二、單位負責人證明或授權書:
1、若供應商代表為單位負責人,無需提供授權書,但應提供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若供應商代表為單位負責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應提供授權書及供應商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三、財務狀況報告:供應商應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財務審計報告,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者提供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擔保函。
四、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供應商應提供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遞交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復印件,享受稅收減免政策或免繳稅款的企業,提供依法繳納稅收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
五、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供應商應提供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遞交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復印件,享受社保減免政策或免繳社保的企業,提供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