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廣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清淤項目(前航道)施工項目采購招標公告
公告內容: 廣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清淤項目(前航道)施工 (項目名稱)物資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廣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清淤項目(前航道)施工招標人為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二沙涌淤泥外運工程服務,二沙涌淤泥固化和消納處理技術服務,北帝沙航道疏浚物外運棄置服務 ,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二沙涌清淤范圍為全河段,海印橋至獵德涌出口,清淤長度約4.68公里,清淤疏浚主要用于貫穿上、下游主槽,開挖槽寬10m,槽的兩側按1:5的邊坡開挖至清淤底高程,清淤控制底珠基高程-2.4m,同時對兩岸低潮位外露淤泥進行清挖,堤岸邊采用1:4開挖邊坡對面層淤泥進行清疏,清淤控制底珠基高程-1.2m。清淤總方量約3.38萬m3,其中邊灘清淤約0.62萬m3,主流槽清淤量約2.76萬m3。
珠江前航道北帝沙東圃特大橋上游清淤長度約0.7公里;珠江前航道北帝沙右汊上游0.2公里至橋下游1公里處,主河槽清淤長度約1.11公里及臨時航道約1.15公里;清淤總方量為238268.33方。
2.2招標內容
2.2.1本次招標的標的:二沙涌淤泥外運工程服務,二沙涌淤泥固化和消納處理技術服務,北帝沙航道疏浚物外運棄置服務,品種、數量等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其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工程項目要求。
2.2.2交付時間: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至2026-2-20
2.2.3交付地點:
2.2.4履約保證金:無
2.2.5支付條件: 按月按確認產值的85%計量支付
2.2.6最高限價:/元
2.2.7 本次招標分為3個包件,每個包件擬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投標人可以對一個或者多個包件進行投標,最大中標能力為1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企業資質要求:報價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涉及生產許可的應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2 生產能力要求:投標人提供服務的淤泥固化設備應為公司自有或授權使用,設備年齡不大于10年。
3.3 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一定規模和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及銀行資信,須提供2021年至 2024年其中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
3.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投標生產商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的配套生產設備;投標人為代理商(銷售商)的應提供所代理產品生產企業上述相關資料。
3.5 合作業績要求:無
3.6 履約信用要求:若投標人出現以下情況,其報價將被拒絕,投標人投標文件需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3.6.1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 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 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6.4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為準)
3.6.5被中交集團列入供應商黑名單或重點關注名單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
3.7.3 投標人應遵守有關國家法律、法令和相關條例。
4. 報名確認和招標文件的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10-3 12:00至 2025-10-9 12: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中交招采網(https://zjzcw.iccec.cn)確認參與報價,并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0元,供應商必須考慮全部滿足我司招標公告要求再進行招標文件資料費轉帳,否則轉帳后經我方認定不符合,不接受報價,該費用概不退回。
公司名稱: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新會分公司
開戶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馬甸支行
賬號:01-10-0000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