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在線監測系統自動標記功能模塊配件采購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在線監測系統自動標記功能模塊配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YG1202500554)。
二、項目類別:貨物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采購內容:本項目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采購63個自動標記功能模塊配件,實現獵德、大坦沙、瀝滘、西朗、大沙地、均禾、龍歸、竹料、石井凈、大觀、健康城、江高分公司63臺哈希品牌在線監測設備的自動標記及上傳功能,并實現54臺在線監測設備日志查詢功能,詳見《用戶需求書》。
五、項目最高總限價(含稅):¥606,579.00元(含稅13%)(人民幣陸拾萬零陸仟伍佰柒拾玖元整);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2022 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本次所采購貨物品牌之一的供貨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雙方蓋章、簽訂日期、驗收資料、發票憑證,加蓋單位公章)。
(三)其他要求:交貨時,供應商需提供須出具廠家出廠合格證明及其他應提供的文件資料(其他特殊需求詳見技術需求),并出具承諾函,承諾所提供或授權的產品均為制造商全新原裝產品。出具成交通知書后7天內須提供擬供貨產品的制造商(廠家)授權書,否則視為供應商放棄中選資格。
(四)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
(五)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格式見《非聯合體響應承諾函》。
七、公告開始時間: 2025年09月30日。
八、公告結束時間: 2025年10月14日。
九、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5年10月15日09時:00分。
十、其他
(一)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
(二)交貨期:服務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45天。
(三)交貨地點: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下屬分公司 ,最終具體交貨地點以采購人書面通知為準。
(四)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如下:滿足采購文件中所有要求。
(五)登記及采購文件的獲取時間、獲取方式、采購文件售價、保證金繳納:
1.登記時間: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18時:00分。
2.采購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18時:00分。
3.登記及獲取采購文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