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天津公司大港電廠2×660MW關停替代項目進口調節閥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009314,招標人為國能(天津)大港發電廠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天津)大港發電廠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天津公司大港電廠2×660MW關停替代項目擬通過關停大港一期2臺320MW機組、大港二期2臺328.5MW機組,合計1297MW,以“關停替代”方式在原廠內預留場地新建2×660MW超超臨界濕冷機組,并向京津負荷中心送電和向天津市供熱。工程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東南端,工程建設 2×660 MW 超超臨界濕冷燃煤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電廠暫按 220kV出線與電網連接(最終以接入系統報告和審查意見為準),年利用小時 4500 小時。
2.1.2招標范圍:提供與天津公司大港電廠2×660MW關停替代項目配套的進口調節閥、減溫減壓裝置及其附件。
2.1.3交貨期:合同簽訂后6個月完成供貨(暫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產品制造商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其中許可項目為:壓力管道元件制造,子項目為壓力管道閥門(金屬閥門)。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所投產品須至少具有國內6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進口調節閥(每份合同供貨范圍至少應包含凝結水水位調節閥(或稱除氧器水位調節閥))供貨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進口閥門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代理授權書。同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同一標包,代理商只能投標一個品牌;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