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工程大學電子探針顯微分析儀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電子探針顯微分析儀采購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MZB2025GCDX-312
項目名稱:電子探針顯微分析儀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6,600,0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進口設備:合同簽訂之日起 400日歷天內完成交付、安裝及調試。國產設備:合同簽訂之日起 300日歷天內完成交付、安裝及調試。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電子探針顯微分析儀采購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
(2)《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 號);
(4)《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 號);
(5)《財政部環保總局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 號);
(6)《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
(7)《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 號);
(8)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陜西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信用融資辦法》(陜財辦采〔2018〕23號);
(9)《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鄉村產業振興的通知》(財庫〔2021〕19號)。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電子探針顯微分析儀采購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自然人應提供身份證)
(2)供應商提供2024年度經審計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其開標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
(3)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后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憑據(時間以稅款所屬時期為準),憑據應有稅務機關或代收機關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依法免稅或無須繳納稅收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4)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后任意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