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渡口區北部城區排水管網整治工程監理答疑補遺文件
大渡口區北部城區排水管網整治工程監理
答疑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大渡口區北部城區排水管網整治工程監理”招標文件答疑通知如下:
質疑一:請問本項目派業主代表參與評標嗎?
回復一:評標委員會的組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和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活動有關要求的通知》(渝公管[2023]3號)執行。
質疑二:招標文件“評分辦法-商務部分”中規定:“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提供2個2022年1月1日以后(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建安費用均不低于9500萬元的類似項目業績,每個得2分,滿分4分。”該業績要求中 “竣工時間”與“業績數量”的組合條件設置不盡合理,具有限制性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效果。建議在保持近三年的前提下,將獲得滿分所需的業績數量調整為 “1個” 。擁有一個近期的超大型業績已足以證明其當前承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