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濱州市分公司2025年某環保業務駐場運維及平臺運營數據采集監測服務項目(二次)詢比(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濱州市分公司2025年某環保業務駐場運維及平臺運營數據采集監測服務項目(二次)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濱州市分公司2025年某環保業務駐場運維及平臺運營數據采集監測服務項目(二次)(項目編號:CT20250915016-1)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濱州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中通服咨詢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項目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濱州市2025年某環保業務駐場運維及平臺運營數據采集監測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1.6標段劃分:不劃分
1.7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成交供應商數量為1個,成交份額100%。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詳見報價一覽表,任一報價超過對應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濱州市2025年某環保業務駐場運維及平臺運營數據采集監測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本項目預算不含稅金額26.23萬元,含稅金額27.80萬元,稅率按照6%測算,簽署合同時根據供應商填報的稅率進行實際計算。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3交付期限:合同簽署后15工作日內完成服務人員進場。
2.4服務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
2.5服務地點:山東省濱州市,采購人指定地點。
2.6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及本項目技術規范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依法設立: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注: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新版營業執照掃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
3.2財務要求:供應商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注: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承諾書。
3.3業績要求:供應商須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曾承接過的同類項目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合同標的頁)等證明材料。同類項目業績是指:監控系統運維服務類業績。
3.4 關聯關系:
(1)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2)供應商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響應。
3.5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國“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列入山東省“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