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易縣攀蓮堰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第二次)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
米易縣攀蓮堰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第二次)(項目名稱)(標段名稱)/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本招標項目 米易縣攀蓮堰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第二次)(項目名稱) 已由 米易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以 米易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米易縣攀蓮堰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米發改審批〔2025]4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 批準建設,項目法人為米易縣攀蓮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一般債券資金+縣級配套資金(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 米易縣攀蓮鎮人民政府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米易縣攀蓮堰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第二次)(標段名稱)/ 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攀枝花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米易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 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米發改審批〔2025]40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四川暢鑫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范圍: 設計:設計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包括施工圖設計、配套設施的設計,按招標人要求提供各階段符合要求的設計成果并通過審查,同時應配合施工及其他相關后續服務工作;審核該項目所有專項工程二次深化的設計圖紙并簽章,編制施工圖預算(預算控制價及工程量清單)。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紙(含變更)和相應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工程內容及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內容 。
2.2 標段劃分: 設計施工總承包一個標段 。
2.3 建設地點: 米易縣攀蓮鎮 。
2.4 建設規模: 攀蓮堰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項目主要建設工程包括:整治渠道8.752km,其中明渠5.707km,暗渠3.045km/72處(包括拆除重建暗渠0.04km/4 處),拆除重建分水閘21座;新建泄洪閘1座,拆除重建泄洪閘8座;整治支渠7.085km/13條;拆除重建人行橋24座 。
2.5 計劃工期: 240日歷天(其中設計30日歷天、施工21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2025年11月2日 。
2.6 質量標準: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現行設計規范、標準、規程、條例等合格標準并通過審查。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現行規范、標準、規程、條例等相關要求。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 獨立法人資格;設計: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水利行業(引調水、灌溉排澇)乙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近 / 年具有(£已完成的£已完成的或正在實施的£已完成的或正在實施的或新承接的) / (0~3) 個類似工程設計項目、 /(0~3) 個類似工程施工項目、 /(0~3) 個類似工程總承包項目;類似工程設計項目指: / ,類似工程施工項目指: / ,類似工程總承包項目指: / 。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 R接受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 2 家,并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須不超過2家(含2家),成員均為獨立法人。
(2)聯合體牽頭人須為施工單位,負責聯合體在本次投標活動中投標報名、投標保證金繳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
(3)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4)聯合體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標。
(5)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其他相關約定 。
3.3 其他要求: / 。
3.4 每個投標人最多允許中標 / (具體數量) 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項目)。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于2025年9月26日起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攀枝花市)(網址:http://ggzy.panzhihua.gov.cn)—“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工程登錄入口”,通過數字證書免費下載招標資料(招標文件、技術資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標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報名和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
5. 投標文件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