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MZGZ02-漳2025012-1號南昌路、龍文南路等市政排水系統及部分排水單元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內業資料編制技術服務(第二次)
南昌路、龍文南路等市政排水系統及部分排水單元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內業資料編制技術服務(第二次)比選公告
一、比選條件
本項目南昌路、龍文南路等市政排水系統及部分排水單元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內業資料編制技術服務(第二次),比選人為福建漳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的比選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現我公司擬組織公開比選,并以經評審低價中選的方式確定南昌路、龍文南路等市政排水系統及部分排水單元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內業資料編制技術服務單位。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南昌路、龍文南路等市政排水系統及部分排水單元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EPC)—內業資料編制技術服務(第二次)
2、比選人:福建漳發建設有限公司
3、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4、比選編號:MZGZ02-漳2025012-1號
5、比選范圍及規模:
5.1項目規模:工程建安費用約1.9億元。
5.2服務范圍和工作內容: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標準規范驗收要求對南昌路、龍文南路等市政排水系統及部分排水單元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工程總承包(EPC)的質量、安全及勞務資料、工程聯系單、影像資料、現場檢測送檢、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結算等相關工程資料的編輯、五方簽字蓋章、整理、組卷裝訂及驗收歸檔等,確保項目內業資料達到比選人、監理、業主、地方政府及質量監督站和檔案館的歸檔要求,并最終順利通過工程竣工驗收及質量監督站和檔案館工程資料移交,內業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期間的所有相關工程資料(含中選人進場前本項目前期應急工程所施工部分資料的整理、編制、收集等),并負責補充或重新編制政府職能部門進行財審、審計、巡視巡查等工作過程中需要的相關工程資料。
(2)本項目其中部分工作內容比選人若委托專業工程分包單位編制,中選人需負責相關部分存檔資料整理。
(3)原材檢測由比選人協助中選人取樣送檢。
(4)試塊的制作、拆試模、養護不在承包范圍內。
(5)現場試驗只負責聯系和配合,取樣時所需的人力及機具需比選人提供。
(6)工程施工過程中及工程竣工驗收后,若本項目涉及到相關法律訴訟,則中選人需無償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并按實際情況出具證言證詞。
(7)中選人需及時完成內業資料的編制、報批、整理及驗收歸檔,確保與工程實施同步。
6、服務期限:暫定工期為960日歷天,最終服務期限為自本項目開工之日起至工程正式竣工驗收并完成工程資料移交之日截止。工程進行中同步完成內業資料的編輯、整理及驗收歸檔。
7、服務標準及要求:
(1)提供陸份完整的內業資料編制成果,完成本項目的內業資料的編輯、整理及驗收歸檔。
(2)在計劃時間節點所進行的分部驗收,保證工程資料的完善。
(3)竣工驗收資料保證其整齊、完善、成冊。
(4)符合國家相關規范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及漳州市、區質量監督站及檔案館歸檔要求,歸檔費包含(城建檔案管歸檔影像,城建檔案管裝訂費等)由中選人支付。
8、比選人控制價:控制服務費率為4.5‰,即暫定總價855000元(最終以財政或業主確定的第三方結算審核價格為計費基數)。參選人的參選服務費率不得高于本項目的控制服務費率,高于控制服務費率的為無效報價。
三、參選人資格要求(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1、參選人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2、參選人須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3、參選人需提供從事內業資料編制技術服務專職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1名市政類專業內業資料編制人員及1名專業勞務資料編制人員駐場服務,辦公地點在項目部),配合比選人完成與本項目相關的內業資料編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