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貞豐縣農林牧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含設備購置安裝)總承包(EPC)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貞豐縣農林牧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含設備購置安裝)總承包(EPC)(項目名稱)已由 貞豐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貴州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貴州金開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及銀行貸款(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按文件要求。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貞豐縣;
2.2投資概算:總投資9286.45萬元;
2.3建設規模及內容:本項目規劃用地面積30485.40㎡(約45.72畝), 建設1號廠房3872.07㎡、2號廠房69 83.66㎡、辦公樓597.18㎡、宿舍樓927.10㎡、消防水池145.60㎡、材料堆場2229.05㎡,室外附屬工程建設及原材料加工、有機肥加工、污水處理等設備采購。
2.4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2.5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設計、施工(含設備購置)EPC總承包,包括從設計(含施工圖設計及后續服務,并提交最終審核通過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圖審查合格書)至質保期滿期間的設計、施工、調試、造價試運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標人對所有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責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者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的1家施工企業與具備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的1家設計企業組成的聯合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 專業 貳 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3.2 本次招標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單位不得超過二家,聯合體牽頭單位為施工單位,應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成員承包范圍、職責分工。聯合體成員不得再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或單獨投標,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本項目招標文件獲取、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