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部分鄉鎮新增水源井項目第一標段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杞縣部分鄉鎮新增水源井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杞縣水利局,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具有相應資質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杞縣部分鄉鎮新增水源井項目
2.2、項目編號:汴杞財招標采購-2025-47
2.3、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財政資金,已落實
2.4、總投資額度:5427117.58元
2.5、建設規模:新打600米深水源井10眼,及其配套設備等10套。
2.6、招標范圍:第一標段:招標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含圖紙變更)及招標文件所含全部內容;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2個標段
第一標段:杞縣部分鄉鎮新增水源井項目施工
2.8、質量要求:合格
2.9、計劃工期:30日歷天
2.10、確定中標人: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第一標段資格要求:
3.1.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3.1.2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的書面聲明。
3.1.3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1月1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憑證;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3.1.4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項目經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項目(擬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的建設項目任職,并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若項目經理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的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提交的不予認可);技術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職安全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以上證書須提供原件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