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永豐縣潭頭水綜合整治工程公告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永豐縣潭頭水綜合整治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永豐縣潭頭水綜合整治工程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永豐縣水利局,建設資金已落實到位,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永豐縣;
2.2本項目總投資:6681.00萬元,招標控制價39112368.69元;
2.3計劃工期:365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1 月15 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5 日(具體工期以簽訂施工合同為準);
2.4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內全部內容;
2.5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6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檢驗與評定合格質量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3.1.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1.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1.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1.4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1.5 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應當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未在其他單位任職或兼職;投標文件中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開標前連續近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三大員(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由當地部門出具的有效的五險一金證明材料(需網上下載截圖),且繳納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擬派上述人員中為退休人員的,提供退休證。退休不足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還應提供相應缺失月份(退休前)的五險一金證明材料;按規定到齡不需繳納五險一金的退休人員擔任建造師者需提供退休的有關材料;該擬派建造師應嚴格按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規范公職人員參與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的通知》(吉市管辦字【2018】5號)文件執行;
3.1.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1.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3.1.7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須提供法人代表證或法人代表證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證,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建造師須提供有效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不能為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變更手續在中標后遞交原件備核查)。
3.1.8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注冊建造師數量須符合資質標準要求,提供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或住建云查詢截圖及查詢網址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建造師數量不滿足的,視為無效投標;或經核查不符的,視為提供虛假資料騙取中標,將取消其投標、中標資格,提交有關部門依法嚴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