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香坊南北路17(閩江路—香坊東西規劃路2)監理招標公告
香坊南北路17(閩江路—香坊東西規劃路2)監理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JL0100G2509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香坊南北路17(閩江路—香坊東西規劃路2)施工已由哈爾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哈住建初設審批(2025)1號批復通過,招標人為哈爾濱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源為市統籌投入,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香坊南北路17(閩江路—香坊東西規劃路2)監理。
2.2建設地點:位于哈爾濱市香坊區,道路為南北走向,起點為閩江路,終點為香坊東西規劃路2;
2.3建設規模:項目規劃用地面積14010平方米,新建道路全長386米,規劃紅線寬40米,雙向4車道。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綠化工程,其中:新建機動車道(包含東側非機動車道)9011平方米,西側非機動車道737平方米,人行道2468平方米,人非混行車道406平方米;新建d600-d1000雨水管線410米,d400污水管線410米;路燈22基;新建交通標線360延長米,交通標志21套;新建設施帶793平方米、中央綠化帶595平方米、行道樹125株等。標志牌 16 個,人行過街信號燈崗 1 處。
2.4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07月31日,共274日歷天。(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5招標范圍:完成施工及保修階段的安全管理、質量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組織協調管理、合同及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監理所有工作內容。
2.6監理服務期限: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及保修期。
2.7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2.8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9最高投標限價:256507.32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法人證書);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能獨立承擔該項目的監理工作、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投標人須提供總監理工程師在投標人繳納的近3個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的社保,并提供社保核查方式(哈爾濱市企業應提供社保證明的查詢方式及相關信息,包括社保號、身份證號、密碼、查詢步驟截圖或可查詢條形碼等,外省、市投標人必須提供查詢網址及相關信息,包括社保號、身份證號、密碼、查詢步驟截圖或可查詢條形碼等以便于進行核實,國家規定的六類人員除外,總監理工程師不得為離退休人員。),如提供虛假信息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3.3投標人擬派駐本項目的現場監理組織機構組成人員中監理工程師必須是市政工程相關專業,同時駐本項目的現場監理組織機構組成人員滿足《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配備管理辦法>的通知》(黑建規[2023]2號)文件有關規定。投標人也可以根據項目管理需要增加崗位及人員。
3.4投標人還需滿足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