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鏡湖”十四五”電力管廊配建工程(二期)工程標底審核及施工階段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鏡湖"十四五"電力管廊配建工程已由鏡湖新區(qū)規(guī)劃管理部以賦碼備案2406-330654-04-01-219559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紹興市鏡湖新區(qū)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紹興市鏡湖新區(qū)城市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造價咨詢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位于紹興市鏡湖新區(qū)。
2.2 建設規(guī)模:新建220kV雙回路管溝路徑長1.72km,其中水平頂管路徑長0.52km,新建110kV雙回路管路徑長溝18.7km。建安造價約32000萬元。
2.3 工程類別:造價咨詢。
2.4 造價咨詢服務招標范圍:本項目標底審核及施工階段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如今后因招標人要求調整服務范圍的,中標人需按招標人要求完成咨詢服務工作,相應咨詢費用根據實際服務范圍及內容按實結算。
1、標底審核服務內容:涉及本建設項目的全部工程(包括施工總承包工程、項目配套的第三方服務、材料設備、貨物等采購項目)的招標控制價審核;概、預算進行對比分析等工作。
2、施工階段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內容:涉及本建設項目范圍內的造價咨詢、工程變更聯系單審核、現場(隱蔽工程)工程量的核實簽證、形象進度付款控制及審核等跟蹤審計服務內容,不包括清單與標底編制及工程竣工結算審計,主要內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根據建設項目規(guī)模及招標文件要求,組建工程造價咨詢團隊,編制跟蹤審計工作大綱和實施方案;
(2)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批文、合同、規(guī)范等要求對工程進行造價控制及咨詢;
(3)根據施工合同、進度計劃編制年度用款計劃書,并對年度工程款支付情況進行對比(計劃與實際);
(4)參與造價控制有關的工程會議;做好日常記錄工作;根據工程實際進展情況提供月報、年報;
(5)負責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每月(期)完成進度款月報表進行審核,并提出當月(期)付款建議書;
(6)當項目各參建方提出索賠時,憑據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提供咨詢意見;
(7)協助招標人及時審核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設備)市場詢價等發(fā)生的工程費用,相應調整造價控制目標,并向發(fā)包人提供造價控制動態(tài)分析報告;
(8)根據日常跟蹤審計情況及資料,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跟蹤審計資料,包括項目的建設基本情況、變更情況、工程款支付情況、造價投資情況等,并跟概、預算進行對比分析;
(9)做好對施工單位工程結算送審資料完整性的審核工作;
(10)提供與造價控制相關的人工、材料、設備等造價信息和其他咨詢服務,包括工程設計、施工方案的優(yōu)化建議等;
(11)通過對工程項目施工階段和結算審計階段的現場跟蹤,就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材料(設備)詢價及形象進度等涉及工程費用方面的問題配合招標人提供咨詢和控制;
(12)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各項內控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完善建設項目現場管理;
(13)協助招標人做好對施工、第三方服務類項目的招標文件(方案)及委托合同的審核咨詢工作,并建立合同臺賬;
(14)在履行合同期間及本項目完成后,應對招標人提供的所有資料、咨詢工作內容具有保密義務,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