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誠山墓區環境整治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時間:2025-09-24
項目概況
馬誠山墓區環境整治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雨花臺區安德門大街16號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1.1項目編號:HWZB-2025-0923
1.2項目名稱:馬誠山墓區環境整治服務項目
1.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1.4預算金額:3.99萬元。
1.5最高限價:3.99萬元。響應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為無效投標。
1.6采購需求:馬誠山墓區環境整治服務項目,具體詳見磋商文件。
1.7服務期:7日歷天。
1.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供應商只需提供書面《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即可替代以下證明材料:
(1)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供應商在中標(成交)后,應按采購文件要求,將上述由信用承諾書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
供應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適用信用承諾:
(1)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2)被相關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且尚在處罰有效期內;
(3)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供應商對信用承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如作出虛假信用承諾,視同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
2.2、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無。
2.3、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