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休寧縣城鄉供水管網工程-東臨溪鎮供水工程EPCO已由休寧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休發改行審(2024)20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休寧縣東臨溪鎮人民政府,招標人為休寧縣東臨溪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專項債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休寧縣城鄉供水管網工程-東臨溪鎮供水工程EPCO
2.2項目編號:HJXGC2025G039
2.3建設地點:黃山市休寧縣
2.4建設規模:總投資約653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和坑村、大阜村、璜源村等3個行政村。水源分別為和坑村、大阜村附近山泉水,璜源村水源為汊水河及深水井與重力流結合方式取水。
2.5計劃工期:150日歷天
2.6招標范圍:招標范圍內項目施工圖設計和施工、設備材料采購、供貨、設備安裝與調試、工程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等所有內容。中標人應承 擔的具體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①設計:完成項目初步設計后的施工圖設計、圖審、詳勘及相應配套服務;
②采購:完成所有施工機械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儲存、交貨、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等;
③施工:完成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建設工作,直至完成竣工驗收,提供后續缺陷責任期維護等全部服務。
④聯合試運轉:滿足項目聯合試運轉要求;
⑤EPCO實施過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O總承包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核準、辦證、備案等的相關手續配合辦理、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綜合調試、竣工圖的審核、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聯合試運轉等直至滿足招標人要求并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
2.7標段劃分:1 個標段
2.8質量標準:
(1)設計質量標準:設計符合現行有關設計規范和招標人對本項目設計要點的要求,須確保施工圖設計通過施工圖審查(包括各項相關評審)并完全達到預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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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質量標準:施工符合設計要求,一次性工程驗收合格。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 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要求。
(3)物資及設備質量標準:按發包人要求進行采購,物資和設備質量需符合設計圖紙

及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4)聯合試運轉維護:滿足項目實際需要,實現項目正常運轉。
2.9招標控制價:6524692.84元
2.10項目性質:EPCO 工程類
2.11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
(1)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設計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

力。
(3)運營資質: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具備運營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