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頭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建設項目工程 (項目名稱) 水頭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建設項目工程 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公告內容
招標公告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水頭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建設項目工程已經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南安市水頭城市建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自籌,招標人為南安市水頭城市建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環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泉州市南安市水頭鎮;
2.2. 工程建設規模:工程總造價715567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建筑工程;
(2)招標類型:專業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本招標項目系水頭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建設項目工程施工招標,工程總造價715567元。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工程總造價715567元;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工程總造價715567元;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715567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45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一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 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不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3.5.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