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榮昌區珠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水利部分施工(二標段)招標公告
重慶市榮昌區珠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水利部分施工(二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重慶市榮昌區珠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已由重慶市榮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榮發改審〔2024〕360號(項目代碼:2403-500153-04-01-162650)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興榮弘禹水利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資金及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重慶興榮弘禹水利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水利部分施工(二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重慶市榮昌區珠溪河流域。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重慶榮昌區珠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可研批復建設內容及規模為對長江二級支流珠溪河水環境綜合治理。結合項目建設內容審批權限不同,分為水利部分、污水管網部分、生產步道等3個部分。
本次招標項目為水利部分施工(二標段),包括在珠溪河及其支流海月河、唐家橋河、跳墩河實施河道護岸工程(岸坡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種植工程,主要任務以穩固岸坡、減少水土流失、改善河道水生態環境、提升河道水域岸線、恢復河道水域空間為主。
本工程中護岸工程河道治理總長度9.41km,其中彌陀河治理長度6.84km,安龍河治理長度1.01km,五板橋河治理長度1.56km。
2.3 本次項目工程總投資額:11012.04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1591.368874萬元
2.4 招標范圍:包括本工程所提供的施工設計圖所示范圍內的所有內容(含施工過程中經批準的設計變更),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答疑資料、澄清資料、其他補遺資料等相關內容為準。
2.5 工期要求:工期為270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為 24個月。
2.6 標段劃分:本項目為水利部分施工(二標段)
2.7 其他: /
3.政府采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