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輿縣聚集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永強北區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招標文件預公示招標文件預公示
平輿縣聚集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永強北區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
招標公告
(采用電子標書和計算機輔助評標及不見面開標方式)
項目編號:2025-GC-G-
1.招標條件
平輿縣聚集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永強北區建設項目已經相關部門批準實施,項目批文平發改審批〔2023〕166號、平發改審批〔2025〕122號,項目代碼:2303-411723-04-01-751997。招標人為平輿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專項債、地方配套、金融機構融資,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平輿縣聚集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永強北區建設項目
2.2工程概況:本項目總占地面積172692.77平方米(約259.04畝),總建筑面積191330.1平方米,地上185817.6平方米,地下5512.5平方米,其中:新建標準廠房面積73458平方米,輔助用房11564.04平方米,倉儲用房面積58887平方米,宿舍15876平方米,研發中心面積4136.4平方米,服務用房面積27408.66平方米。新建市政配套道路1公里,新建園區內道路3.5公里、給水管網1800米,雨污水管網5100米以及配套園區鋪裝、消防、停車場等基礎配套設施。
2.3項目建設地點:平輿縣西環路與郭樓大港西北角
2.4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2.5工期要求:總工期24個月,其中設計周期90日歷天;在設計周期內完成本項目全部設計內容,并確保相關成果文件通過審查(不含審查時間)。
2.6質量要求:
設計質量標準:符合相關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的要求,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查;
施工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現行頒布的相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達到合格驗收標準,并保證各專項工程驗收通過。
2.7招標范圍:本項目的工程總承包(EPC)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工程設計及后續施工配合等內容;2.工程施工及采購(包含本工程施工圖范圍內全部施工內容和設備(不含生產設備)采購安裝、調試等)等相關內容,并按規范、規定完成各項驗收、試運行、項目移交及竣工驗收、缺陷修復及保修等;3.項目水、電、路、通信等與現有市政基礎設施接駁等工作;4.按照相關規定協助發包人辦理項目報建、報批、質監備案等手續。
2.8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核查票決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有效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
(1)施工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設計資質: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3)主要人員要求:①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②擬派項目設計負責人須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證和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以上人員需提供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3.3、投標人企業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須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經會計事務所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的財務報告(新成立企業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聯合體投標的,只需牽頭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