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采制藥業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監理詢比邀請函
廣州采制藥業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監理詢比邀請函
各應答單位: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荔灣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廣州采制藥業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監理(項目編號:M4400000707533286)進行邀請詢比。項目資金由采購人自籌,項目已具備詢比條件,歡迎有意向的潛在應答單位(以下簡稱應答人或應答單位)參與詢比。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廣州采制藥業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監理。
2.項目編號:M4400000707533286 。
3.項目預算/最高采購限價:77.46萬元 。
4.項目建設規模:本項目建筑面積約10418平方米,其中:1層建筑面積50平方米,3~5層建筑面積10368平方米;室外污水處理站、冷水機組、冷卻塔、酒精罐等占地面積約550平方米。
主要功能包括:煎煮中心、提取濃縮車間、固體制劑車間(顆粒劑、膠囊劑、
片劑、散劑、丸劑)、液體制劑車間(口服液、合劑、糖漿劑)、外用制劑車間(軟膏劑、洗劑、外用散劑、酒劑)、配套藥檢中心、辦公、倉庫的綜合制劑中心。
建設內容包括:裝修工程、通風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工藝管道、消防工程、生產家具工程、其他專業工程。
本項目建設總投資3999.73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3610.20萬元,其他費用為311.11萬元,預備費為78.43萬元。項目建設資金全部由建設單位自籌。
5.項目建設地點:廣州市荔灣區東沙大道29號2號樓。6.監理范圍:本工程施工準備階段、工程施工階段、竣工結算階段和工程保修階段的全部監理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質量控制、投資控制、進度控制、組織協調、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結算管理等,本工程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和有關資料所包含的工程內容,以及施工圖中沒有列出的,但為本工程的穩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的全過程監理及保修階段監理,包括采購人在開工前及施工過程中均可根據實際投資控制情況的需要增減工程監理內容,監理人必須無條件同意。
7.監理服務期限:監理服務期自監理人收到成交通知書或參加由委托人組織的第一次進場動員會之日起算,至本項目所有工程保修期結束且本合同工程結算金額經有權結算終審部門審定之日止。監理服務期包括項目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及保修階段,監理人須實行全過程監理服務。委托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現監理單位不履行職責,無條件終止合同,投標人須無條件服從。
8.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