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市宛城區水利局澗河河道治理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南陽市宛城區水利局澗河河道治理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南陽市宛城區水利局澗河河道治理工程項目已由南陽市水利局批準建設,立項文號為宛水許準〔2024〕24號,項目資金來源為上級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陽市宛城區水利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省城投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和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全流程電子輔助招投標。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模式進行。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南陽市宛城區水利局澗河河道治理工程項目
2.2項目編號:E4113021302001573
2.3建設地點:南陽市宛城區境內;
2.4建設內容:
(一)宛城區段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治理段河道長度10.3km,河道清淤疏浚9.9km;岸坡防護7.651km,其中左岸新建護岸3.655km,右岸新建護岸3.996km;重建生產橋2座(樁號6+031曹莊橋、樁號14+435唐莊東橋)、重建排水涵洞2座;視頻監控系統7套,警示牌42個、水尺7套。
(二)官莊工區段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治理段河道長度9.6km,河道清淤疏浚8.6km;岸坡防護4.310km,其中左岸新建護岸2.298km,右岸新建護岸2.012km;視頻監控系統6套,警示牌38 個、水尺6套。
2.5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及本項目施工和保修期全過程監理服務。
2.6工期要求:
第1標段監理標:施工期間和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
第2標段施工標:365日歷天;
2.7質量要求:
監理標段:監理工作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要求,所監理的工程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及以上標準。
施工標段:所施工工程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及以上標準;
2.8標段劃分:本次施工招標共劃分2個標段
監理標段(第1標段):本項目施工和保修期全過程監理服務;
施工標段(第2標段):本項目工程施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監理標段(第1標段)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財務狀況良好,財務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若企業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則以企業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應年份的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
(4)投標人及相關執(從)業人員、委托代理人須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信用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相關執(從)業人員應是本單位員工;
(5)依據財庫[2016]125號文件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招投標活動。投標人需提供規范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信用報告的生成日期為本項目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10日內;
(6)投標人須出具“無行賄犯罪承諾函”,承諾對象包括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總監、委托代理人,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若承諾不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7)擬任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水利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投標人擬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擔任職務,否則其投標將不被接受(需提供無在建承諾書);若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開標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予認可);
(8)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不允許轉包和違法分包。
3.2施工標段(第2標段)投標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