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福泉市浪波河流域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監理)競爭性磋商公告
福泉市浪波河流域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監理)
競爭性磋商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福泉市浪波河流域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項目名稱)已由福泉市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福泉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福泉市浪波河流域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初步設計方案的批復(福發改窗口〔2025〕39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福泉生態環境監測站,建設資金來自中央專項資金及地方配套(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具備條件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福泉市浪波河流域。
2.2 工程規模:新建河濱緩沖帶39411㎡;生態溝渠683m;生態濕地16552㎡;河道生態護岸1534m。
2.3 建筑安裝工程費/工程概算:25197557.54元
2.4 最高限價:以初步設計批復概算表所列項監理費為計算基數下浮20%為最低下浮率。(注:例如投標人的有效報價為:下浮20%、20.1%、20.2%...21%...)
2.5 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造價控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協調管理;缺陷保修階段:檢查和記錄工程質量缺陷,對缺陷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并確定責任歸屬,審核修復方案,監督修復過程并驗收,審核修復費用等。
2.6 監理服務期限:實施階段監理、保修階段監理等全過程監理工作。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 一般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若投標供應商為企業法人的,提供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若投標供應商為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登記證書”;若投標供應商為其他組織的,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的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