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吉縣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施工五標段招標公告
永吉縣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施工五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永吉縣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由吉市農發[2025]58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永吉縣農田建設服務中心,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永吉縣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施工五標段;
2.2招標范圍:田塊整治63畝;襯砌明渠(溝)2.204公里,渠系建筑物9座,其中方涵2座、圓涵7座;新修機耕路3.085公里,均為硬化路面;岸坡防護3.910公里;
2.3建設地點:北大湖鎮;
2.4計劃工期: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06月30日,共243日歷天;
2.5質量標準:《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 T30600-2022)《吉林省高標準農田項目管理辦法》(吉政辦規【2025】2號文)、《吉林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系列規程》(吉農建發〔2025〕2 號)、《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 2019 年第 4 號)及國家、吉林省關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其他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無在建工程;
3.3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投標人須提供2025年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及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依法免稅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4投標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狀況良好。(當投標單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至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間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無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供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具有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