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經開區排水設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設施和管網改造工程監理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合肥經開區排水設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設施和管網改造工程監理
原項目編號:2025BFFBZ01982
原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二、公告內容(更正事項、內容及日期等)
合肥經開區排水設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設施和管網改造工程監理招標文件補疑
2025BFFBZ01982
1.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及總監理工程業績(含資格審查及商務評分標準業績)為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具有單個合同工程總投資額不低于15000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業績(業績中須包含排水管網工程或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監理內容)。
問:因為很多項目在簽監理合同時項目規模及建設內容并沒有寫的非常清楚,而竣工報告中大多也不體現項目建設內容,其業績實質建設內容是與該招標項目建設內容契合的,只是名詞體現稍微不同,故此處要求的①包含排水管網內容業績在合同中體現排水工程是否予以認可?②雨污分流工程內容業績在合同中體現雨污水系統否予以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