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襄河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重啟維修及一年運維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滁、襄河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重啟維修及一年運維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項目概況
滁、襄河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重啟維修及一年運維服務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ggzy.chuzhou.gov.c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5年9月30日08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czqjcg202509-016
項目名稱:滁、襄河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重啟維修及一年運維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45萬元
最高限價:45萬元;響應報價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價的,按無效響應處理。
采購需求:重啟曹埠電站、官渡大橋、襄河上游3個水質自動監測站所需的設備、站房、輔助設施維修更換服務和該3個站點及數據平臺的一年運行維護服務。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30天內完成檢修服務,檢修服務完成后開展為期一年的運維服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若中小企業對此有質疑,可按以下渠道遞交質疑:①以書面材料遞交至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處;②在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電子交易系統中進行質疑,具體操作步驟和程序請參見服務指南>交易須知>在線異議、質疑和投訴操作手冊。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4.信譽要求: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②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前三年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③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
④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的;
⑤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