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300萬噸/年高有機含鹽廢水及5萬噸/年
廢鹽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一期)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BCT-252314-002
1.招標條件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300萬噸/年高有機含鹽廢水及5萬噸/年廢鹽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已由 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以滄港經備字【2025】5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河北中建資源循環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河北中建資源循環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河北省成套招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一期)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1建設地點:河北省滄州市黃驊市滄州臨港化工園區內通一路和化工三路交叉口東北側空地處。
2.1.2建設內容及規模: 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300萬 噸/年高有機含鹽廢水及5萬噸/年廢鹽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整體設計規模為300,0000m3/a 高有機含鹽廢水資源化處理、5,0000t/a 廢鹽資源化利用、900,0000m3/a 再生水回用。項目擬2 期實施,一期設計規模為60,0000m3/a 高有機含鹽廢水資源化處理、4,0000t/a 廢鹽資源化利用以及39,0000m3/a再生水回用。項目年生產運行按照全年運行300 天計(7200h)。總用地面積約12,0000m2(180 畝)。
2.1.3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保修期結束止。計劃開工日期為2025年10月,施工工期 15 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
2.1.4標段劃分:1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滄州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300萬噸/年高有機含鹽廢水及5萬噸/年廢鹽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一期)工程建設過程中所涉及的
工程項目(包括設備安裝調試)的施工準備、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等階段以及招標人安排的其它監理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