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泉市肅州區城區供熱系統一體化整合改造項目(二期)-城區智慧供熱調度系統建設項目公告
酒泉市肅州區城區供熱系統一體化整合改造項目(二期)-城區智慧供熱調度系統建設項目
公開招標公告
酒泉市肅州區城區供熱系統一體化整合改造項目(二期)-城區智慧供熱調度系統建設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酒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10-09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qzfcg202509120003
項目名稱:酒泉市肅州區城區供熱系統一體化整合改造項目(二期)-城區智慧供熱調度系統建設項目
預算金額:480.00(萬元)
最高限價:480.00(萬元)
采購需求:酒泉市肅州區城區供熱系統一體化整合改造項目(二期)-城區智慧供熱調度系統建設;(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5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的材料:
(1)營業執照:投標單位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明,或其他非企業組織證明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文件。
(2)財務狀況:投標單位須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良好的財務狀況,滿足履行本項目合同的資金需求。提供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的企業,沒有開展主營業務的可不提供當年財務審計報告)或提供公告發布后由基本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納稅證明:投標單位須提供2025年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文件(繳納稅收的證明文件是指: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或納稅證明;如投標單位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沒有發生業務的,則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或加蓋稅務部門公章的納稅申報表)。
(4)社保繳納證明:投標單位須提供2025年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證明文件(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門出具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文件或社保繳費單或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