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姚家平水利樞紐項目商混招標采購公告
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姚家平水利樞紐項目商混招標采購公告
招標編號:CR1104-JC-2025-157
1.招標條件
1.1新建姚家平水利樞紐項目,招標人為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姚家平水利樞紐3標項目經理部,已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現對商混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姚家平水利樞紐項目:姚家平水利樞紐工程3標項目位于恩施市屯堡鄉馬者村,起于 K0+788.57 ,止于 K1+144.5 ,起訖里程為 K0+788.57~K1+144.5,全長 742 m,合同工期:823天;合同金額 0.68 億元,主要工程內容包括: 1#交通橋橋長386m,主橋跨徑286m(75m+136m+75m現澆箱梁),引橋跨徑100m(4×25m預制T梁),其中φ1.5m樁基2根共計50m、φ1.8m樁基10根共計370m、φ2.0m樁基4根共計152m、φ2.5m樁基18根共計774m,75m+136m+75m現澆箱梁286m共19個節段,預制T梁16片,橋面瀝青砼鋪裝700㎡。
4#路清江左岸段路基工程356m,其中土石方16401.4m3、路面砼863.8m3、波形梁護欄712m、漿砌石226.7m3、草皮護坡4732㎡ 。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證件;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家須具有有效期內的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3、生產能力要求:投標產品生產廠自身具有與加工混凝土能力,生產工藝、裝備、運輸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4、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2023年、2024年財務相關報表,2024年8月后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5、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須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近兩年(2023年8月至今)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不少于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