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二十四局新建南通至寧波高速鐵路站前Ⅷ標泵房配件02包采購公開詢價函
1、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1項目概況
新建南通至寧波高速鐵路線路起自鹽城至南通高速鐵路南通西站,經江蘇省張家港市、常熟市、蘇州市及浙江省嘉興市、寧波市,終至寧波樞紐寧波站。 TYZQ-8標段正線起:DK129+964~DK139+885,共9.921公里正線工程。蘇杭上、下行聯絡線工 程共9.534公里。滬甬上、下行聯絡線工程13.148公里。其中:路基4.529公里/5個工點;正線橋梁7.553公里/2 座,蘇杭聯絡線橋 梁8.517公里/2座,滬甬聯絡線橋梁11.610公里/2座,框架橋289.81延長米/11座、涵洞251.24橫延米/7座。工期為1267日歷天。項目位置:通甬Ⅶ標主要位于嘉興市南湖區、經開區,通甬高鐵由嘉興地區北側引入,跨越滬昆高鐵后引入嘉興南站南側新建通甬場。
1.2詢價內容
詳見包件劃分情況表。
1.3采購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采購公告附件1 《采購物資包件清單》,本次采購一包一投。
1.4采購方式:采用詢價采購。
2、 投標人資格劃分
本次詢價采購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應符合以下要求: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組織,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供應商,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具有有效期內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行業無該項的除外);供應商具有代理資格證;
(3)生產能力要求:具有與投標標的物資產能配套的生產技術裝備、施工安裝和集散運輸能力,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并經環保驗收合格;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投標人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含)人民幣;
(5)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生產廠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檢測和檢驗合格的專業生產設備;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投標人需提供材料合格證、型式檢驗報告、并且提供相關檢驗檢測報告;根據采購方要求提供原材的采購合同、發票及原材料進場檢驗報告等。采購人根據現場情況會通知響應方先送樣經檢測合格后再確認合作單位。
(6)供貨業績:須提供投標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投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證明至少3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2023年12月31日后注冊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貨業績證明。
(7)履約信用:①發生的重大產品質量問題被取消投標資格且處于處罰期(以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②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③“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為被國鐵集團(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限制參與物資采購的;⑤投標物資被國鐵集團(原中國鐵路總公司)禁止或暫停在鐵路上使用的;⑥在國家、行業以及國鐵集團(原中國鐵路總公司)信用評價處罰期內。⑦自投標文件遞交之日起前1年企業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合作方警示名錄》中的供應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鐵二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不誠信當事人名單》中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8)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應具有生產、銷售標的物的資質。應具備提供延伸服務的能力,具備跨地域的供應、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③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投標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投標。
④投標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結算采用一票制。
3、 文件遞交
3.1招標文件獲取
請投標人于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4日(北京時間8點前,下同),通過登錄鐵建云鏈平臺的“供方子門戶”,在所投標段 (包件)并下載采購文件。
3.2報價文件要求
本次詢價報價人須按照以下順序提供報價文件和資質文件:
1物資報價表(附錄一);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附錄二);
3報價人經過年審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近三年內產品質量驗收報告或技術鑒定合格證書(如需);
5相應規格型號的型式檢驗報告;
6報價人認為需要補充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蓋公司鮮章并按序掃描保存為PDF文件(文件命名為:XX有限公司報價文件.pdf)上傳至鐵建云鏈平臺。
3.3投標文件遞交